見鬼的天主教同性戀「指導方針」
昨天講了某些應該感到羞愧的基督教徒之後,今天布萊恩馬上又給了我另外一則新聞,看了之後覺得強姨(Elton John)主張禁絕所有組織性的宗教還真的是非常睿智的提議,因為這些宗教不但沒有按照教義指示行事,還不斷散播仇恨跟對立的氣氛,把所有的人一步步往教堂的外面推。
這次是美國某個天主教的大老Arthur Serratelli發表了對同性戀者的看法,還寫成了天主教面對同性戀者的「指導方針」 。就節錄其中荒謬的章節:
「教會非常歡迎同性戀者來聚會,但是若你有同性性行為就不可以領聖餐。」
啊是要怎樣判斷一個人有沒有發生過同性性行為呢?這跟要求未婚女人堅守貞節不要在婚前就把處女膜弄破的言論有什麼兩樣?女人至少還有個處女膜可以當作(部份)處女的標準(很好笑),男人要怎麼證明自己有沒有跟其他男人上床過呢?就算上床,要到什麼程度才能稱為「發生過同性性行為」呢?難怪Foucault會在《A History of Sexuality》當中描述到以前的天主教會往往都是性知識跟性行為的傳播重要媒介,因為神父可能在告解的過程當中問東問西的,「你有把舌頭伸進去嗎?」(原來可以這樣?)不能領聖餐這個更離譜,上帝什麼時候拒絕想要接近祂的子民?
「同性戀行為無法完成人類情慾的自然目標,在道德上不被人們接受,這樣的行為根本無法帶我們找到人類真實的快樂。」
原文:
“Because homosexual acts cannot fulfill the natural end of human sexuality they are
never morally acceptable. Such act furthermore do not lead to true human happiness.”
這段話到底是什麼鬼啊?他們怎麼知道同性戀行為不快樂?莫非他們嘗試過,不然怎麼知道不快樂呢?所以異性戀行為就真的快樂了?一個天主教大老講這種話不覺得荒謬可恥嗎?異性戀若真的快樂,那每天電視報紙講的殺人放火還有離婚的人是怎樣?
「同性戀不是個人選擇,因此同性戀傾向本身沒有罪,有這種傾向的人應該抱持獨身,除了摯友跟家人之外,通通不要談論。」但又說:「同性性行為有罪。」
所以只要用想的就好了,就沒有罪,一旦做了就是罪人。所以連這個主教都成了上帝的代言人了,因為他有權利定罪呢,真是神奇!好吧,就算跟同性上床真的有罪好了,那又怎樣?這個世界毀滅了嗎?整個社會崩潰了嗎?有個網友的回應相當妙:「當你們天主教神父什麼時候不跟男人上床,我就不跟男人做愛。」天主教不是三不五時就傳出神父戀童或者驚爆同性戀情這類的「醜聞」嗎?一個「罪人」說其他人通通有罪,不覺得很沒有說服力嗎?然後一下有罪一下沒罪又是怎樣?非搞到大家都崩潰嗎?
所以這真是個有病的宗教,真的要禁絕掉,不然整個社會都會精神分裂。真的禁絕宗教之後,保證我們離世界和平真的不遠了,因為恐怖份子會少很多。
5 thoughts on “見鬼的天主教同性戀「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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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不會給你答案的
因為那些自以為是的教徒
面對天主教迫害人們時
都會裝做不熟
事後再來放馬後砲
我是教徒,不過我強烈否決你的斷定,因為我在台灣遇到的天主教比基督教還更有包容性…
因為我有個表弟是"那個世界的人",我也很喜歡跟他分享這一方面的事情,我很喜歡他的勇氣,他也是教徒,他也很"光明正大的領喜和領聖體"(天主教是領聖體),也公開的跟神父告解,不過神父是不能出言跟人說話的,在告解的時候,神父的立場是聖神,告解的內容也不能跟別人說…
他說曾經跟我分享他跟神父的告解,他說神父很坦然的跟他說:天主是愛你的,人喜歡人沒有什麼關係,不論是男生或是女生,只要你愛他,也許你認為犯了戒了,但你的懺悔不改… 因著基督的愛 他原諒你了…
也就是,不管這世界有沒有終究的原則,道扺同性戀是不是好的,在天主教的認同裡,其實永遠存活著一份"博愛",這是教義,也是我們的戒命…
希望你不要誤會,這個宗教的在其他國家其實是很寬容的,不過曲解,是一種人類分裂的開始..
版主回覆:(11/14/2007 04:41:08 PM)
加魯:
1. 不知道你那個表弟的「那個世界的人」是「哪個世界的人」?如果連「同性戀」這三個字都不敢寫,那我還真的看不出到底能包容什麼?
2. 最前面說台灣遇到的天主教比基督教還有包容性,最後面又說天主教在其他國家其實是很寬容的,所以到底天主教是在台灣比較具備包容性還是在其他國家比較具備包容性?
3. 承上一點,不管天主教在哪個國家比較包容同性戀,我看到的事實卻是美國天主教大老大聲疾呼同性戀有罪,違背神的旨意;台灣的天主教神父也跟議員還有立委聯合開記者會指責台北市動用公共資源「資助」同志活動,會「助長」同性戀風氣。
所以這個天主教到底在哪個地方對於同性戀比較包容呢?我滿好奇的,你可以給我一個答案嗎?
好吧,既然就到家裡來了,當然不用客氣。<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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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定義下的「sexuality」如果不涉及情或慾,那請問涉及什麼呢?「情」<br />
不也是「慾」的一部份嗎?真想請教一下有哪種「sexuality」不牽涉到慾望<br />
的?就算是性工作好了,也是出自於「賺錢」的慾啊!更別提言情小說當中什麼<br />
因為愛他(她)所以把就奉獻自己的第一次這樣的場景了。如果你講的是女性主<br />
義脈絡下的「sexuality」,那可是一個更複雜的名詞,我想天主教對這方面沒<br />
有興趣。所以這樣的說法才是斷章取義的典範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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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基本常識」是應該能夠分辨Elton John跟恐怖份子之間的差異,如果連<br />
這種基本的權力位階關係都沒有概念的話,很難想像這樣的人可以處理更複雜的<br />
「哲學問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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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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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sexuality不一定涉及情或慾, 那就表示有可能涉及呀! 這不是很好<br />
笑嗎? 而且, sexuality如果可以簡約到性行為, 那麼根據你的邏輯, 無法從事<br />
性行為的人通通都不用性別了啦! 真是滿好笑的論點. :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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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uality如果可以簡約翻譯成性行為, 那麼, 你就錯失了這個字意函之中的廣<br />
大可能性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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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沒事自宮. 😛
這個果然比光怪陸離的豬女行徑還要勁爆!<br />
這個天主教已經是邪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