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世紀初的反女人參政權看今天的婚姻平權:12/10下午我們凱達格蘭大道見

這陣子的「婚姻平權」話題惹來了許多擁有濃厚宗教背景人士的韃伐,甚至為了反對同性婚姻無端造謠、抹黑、甚至栽贓許多莫須有的說法,令人聽了啼笑皆非。

前陣子看到了一篇文章寫到二十世紀初英國女人為了爭取投票權而惹惱了當時的主流社會,認為是離經叛道,並強調女人應該待在家裡相夫教子,出來工作或者投票都是要棄丈夫與孩子不顧。從現在的觀點看簡直是可笑至極,而英國可是一直要到1928年女人才擁有全面的參政權。我選了幾張照片,來看一下也不過才一百年前女性爭取參政權的時候是怎麼被主流社會(男人女人皆有) 給污名、栽贓、造謠。以下照片皆來自boredpanda.com網址,原始連結在此

這張把追求參政權的女人都醜化成沒結婚的老巫婆。

這張則把女人塑化成暴力份子,丈夫說要離婚就拳腳相向;另外還有一張畫著女人可以參政之後會攻擊警察。

這張則恐嚇大眾女性一但可以投票之後男性就只能在家裡照顧小孩。

女性可以參政之後,「以後的日子會更難過了」!

老婆加入參政權運動之後,我就沒好日子了!

一樣是男人感嘆自己每天活在地獄裡面,要做家事、照顧小孩。

「女人就應該待在家裡」,這句話到現在都還時常可以聽到。

現在依舊許多男人認為照顧小孩不是男人的事。

Well……

「我想去投票但我太太不讓我去」,完全補腦到了極點!有沒有覺得很不可思議,這些距離我們其實都還不遠喔,就是在上世紀初發生的事情,經過一百年來檢驗,這個世界有毀滅了嗎?男人有因此失去了什麼嗎?其實不要說女性參政,也不過在2007修改法令讓小孩可以在父母約定之下從母姓或者父姓,當時就有人認為這樣的修改會動搖傳統社會架構,以後都要驗DNA才知道是不是親戚,現在看來都覺得荒謬。我想當初孫中山要革命建立共和的時候大概清朝跟全中國的人都覺得世界要毀滅了吧!

回到婚姻平權的議題,許多反方的論述都讓人可笑至極:一夫一妻才是傳統、同性都可以結婚那之後人也可以跟摩天輪結婚、同性婚姻通過之後爸爸媽媽的稱呼都要改變了、婚姻本質在於繁衍,同性無法生育、更別提更令人翻白眼的同性戀是「不正常」這種說法。

我可以理解人類在面對自己不了解、不清楚、甚至無法掌握的現象時的焦慮跟不安,最標準的反射動作就是抗拒,發現擋不住了就開始用盡各種方式打壓,有錢的就買廣告造謠,沒錢的也可以用力在各種網路通訊軟體中大量傳送錯誤的訊息。當年對於女人參政所產生的種種恐懼跟焦慮事後都證明根本沒有發生,現在又何嘗對於婚姻平權通過之後的日子感到不安跟惶恐呢?

我知道這次許多人是基於自己的宗教立場反對婚姻平權,不過我必須說的是,種種反對的理由當中就屬宗教理由最站不住腳,原因很簡單:臺灣是一個「政教分離」的國家,拿自己的宗教信仰來影響公共政策是完全行不通的。我可以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就要求立法大家都不准殺生,或者要求全國的民眾都不可以吃豬肉?基督徒真的要知道正是因為臺灣是個「政教分離」的國家,才能保障宗教自由,讓各式各樣的信仰受到平等待遇,今天你們卻利用這樣的自由對於同性戀族群進行打壓、造謠、栽贓,不覺得太過分了嗎?哪天臺灣若決定要政教合一,依你們現在這樣的做法,你覺得大家會選擇基督教作為國教嗎?

另外基督徒也要好好儆醒,今天的所作所為是不是真的在彰顯你們所謂的「福音」,還是被撒旦附身,承擔了上帝的虛名,將迫害執行在受壓迫的族群上?整件事情從我這個「前基督徒」看來就是一整個荒謬。當你們不斷說同性戀不為上帝喜歡的時候,聽在那些同性戀基督徒的耳朵裡是多麽地刺耳,你們每說一次就是不斷把他們往外界推,直到離開神的國度,這就是你們想要的結果嗎?當一個同性戀基督徒看到下列這段話會做何感想:

同性戀會導致國家滅亡,多元成家是造成當今家庭價值觀崩潰的元凶之一,支持同性戀就是反對上帝、反對基督、支持同性戀到那日會受到 上帝的審判,被投到地獄當中、同性戀是撒旦在地上的作為、同性戀應當被投入地獄……(來源在此)

馬太福音裡面說:「不要評斷人,免得你們被評斷」,身為基督徒講出這樣的話不覺得羞愧嗎?

你們又說神愛世人,怎麼跑出個同性戀又不愛了呢?神愛一個人,又同時不愛這個人,所以到底是愛或者不愛,真的讓我們非常困惑。當你們不斷稱讚耶穌總是跟被壓迫者站在一起,但面臨現今社會當中的弱勢族群所遭遇到的種種不公義、不公平時可能看到你們學習耶穌勇敢站出來替弱勢發聲,如今卻對同性戀族群站出來爭取完全不會影響到現今婚姻體制的婚姻平權的時候你們又特別有意見,如此信仰跟行為互相矛盾的行為真的是一個基督徒該有的作為嗎? 你們又真的用心去了解「民法972條修正法案」的實際內容嗎?現在網路資訊這麼發達,難道有了信仰就沒有腦袋沒有思考能力了嗎?(請參考婚姻平權闢謠事務所

另外讓我更困惑的是,基督徒會說那些拿香拜媽祖、拜觀音、拜各式各樣神祇的通通都是偶像崇拜,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但今天基督教牧師卻跟其他被你們說成是「邪靈」的宗教團體發表聯合聲明一起出來反對婚姻平權,不覺得都在打臉自己的信仰嗎?一樣都是神不喜悅的,跟「邪靈」為伍作伴可以,認同同性戀就萬萬做不到,有哪位基督徒可以告訴我這是何等神奇來自天國的雙重標準,或者是你們口中所說的奇異恩典?

為什麼要支持婚姻平權?很簡單,因為這是一個民主、進步、多元、開放的社會中非常重要的指標,今年初總統大選之後曾經寫了一篇「台灣真的準備好成為民主國家了嗎?」,裡面就明確指出同性婚姻的必要性,而且目前全世界已經有大約二十個國家已經實施了婚姻平權的法律,其中荷蘭早在2001年就生效了,距今十五年了,這個國家滅亡了嗎?家庭制度瓦解了嗎?人倫秩序脫軌了嗎?荷蘭的家長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嗎?有這些國家當先鋒,臺灣人到底在怕什麼?

婚姻平權議題還攸關社會公平公正公義,以及我們社會是否能夠用理性的態度來探討公共政策。換了總統之後不是一直在提「轉型正義」嗎?至今我真的還沒看到哪個正義真的被翻轉了,婚姻平權議題正是一個帶領我們走向公正公義道路的好題目。同性戀該關心,異性戀更該關心。

婚姻平權並不是給同性戀特權,所以不需要另外立專法,它只是將更多的人納入婚姻的體制當中,讓想結婚的人都可以結婚,都可以獲得法律上的保障跟保護。同性戀不貪心,只是想要擁有一樣的權利,而這只是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而已

我親愛的朋友,不管你是同性戀或是異性戀,誠摯邀請你12/10星期六下午一點到凱達格蘭大道跟我們一起站出來,見證這一個臺灣民主的關鍵時刻。